作為國際通行的糾紛解決方式,仲裁是法治創新的重要一環。去年以來,粵港澳大灣區的仲裁機構不斷加強“軟聯通”建設,發揮跨境仲裁合作平臺集聚作用,積極推進與港澳規則銜接,與長三角地區共推“四個共享”,有效提升大灣區仲裁工作專業化和國際化水平,促進發揮仲裁在打造法治化營商環境中的積極作用。
服務港澳及全球市場
近年來,大灣區仲裁機構加快整合灣區內仲裁資源,積極為境內外當事人提供優質高效專業的仲裁服務。廣州仲裁委員會大力推廣互聯網仲裁“廣州標準”和南沙國際仲裁中心仲裁條款。2021年受理約定南沙國際仲裁中心仲裁條款(三套庭審模式)的案件,超過2020年的3倍。深圳國際仲裁院與深圳證券交易所建立全國第一個證券仲裁中心——中國(深圳)證券仲裁中心。珠海國際仲裁院建設全國首個互聯網金融仲裁平臺,實現了線下糾紛線上解決,截至2021年11月底累計辦理線上仲裁案件6700件。
大灣區仲裁服務國際化水平的顯著提升,與不斷引入港澳及境外優秀仲裁服務人才密不可分。去年9月,全國首批7名港澳籍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員在廣州南沙獲續聘。截至2021年11月,深圳國際仲裁院在冊仲裁員來源覆蓋77個國家和地區,其中境外仲裁員人數占比達41%,基本實現一帶一路國家全覆蓋。珠海國際仲裁院在冊仲裁員覆蓋23個國家和地區,其中來自澳門的仲裁員64名,是內地仲裁機構擁有澳門仲裁員數量最多的。
健全仲裁聯盟工作機制
《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建設總體方案》提出,逐步構建民商事規則銜接澳門、接軌國際的制度體系,建立完善國際商事審判、仲裁、調解等多元化商事糾紛解決機制。廣州“十四五”規劃中也要求,“加快南沙國際仲裁中心建設,健全粵港澳大灣區仲裁聯盟工作機制?!?/P>
據廣州仲裁委員會南沙國際仲裁中心相關負責人介紹,2018年廣州仲裁委員會等廣東省9家仲裁機構與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各2家仲裁機構共同倡議發起成立粵港澳大灣區仲裁聯盟,聯盟實行主席輪值制并每年召開一次大會,聯盟秘書處為南沙國際仲裁中心。
去年11月,聯盟專門發布了《珠海國際仲裁院服務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建設實施方案》,用以指引合作區仲裁活動中如何適用內地或澳門法律解決民商事爭議,同時評選出“2021年度十大經典案(事)例”,涵蓋“共建跨境仲裁平臺,創新珠澳合作機制”等案(事)例內容。
與長三角共建“四個共享”
去年,大灣區與長三角仲裁機構開展互信合作,探索為當事人提供更加優質高效便捷的仲裁服務的方式。6月,大灣區仲裁聯盟成員廣州仲裁委員會、香港仲裁師協會、澳門仲裁協會、珠海國際仲裁院與長三角仲裁機構南京仲裁委員會、鎮江仲裁委員會、揚州仲裁委員會共同作為倡議發起方“云上”簽署《粵港澳大灣區與長江三角洲區域仲裁機構多邊合作倡議書》,共建了在仲裁服務窗口、仲裁員名冊、仲裁庭室協作、互聯網仲裁標準等“四個共享”機制。
目前,大灣區內佛山、惠州、肇慶、江門等地仲裁委員會仲裁機構紛紛認可并加入該項合作倡議。后續有意加入的仲裁機構只要向任一倡議發起方提交有效加入書后即成為《合作倡議書》的倡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