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地處改革開放前沿,是經濟大省、開放大省、人口大省,高質量發展任務十分迫切。2020年,習近平總書記在廣東考察時強調,落實新發展理念、推動高質量發展是根本出路。我們將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按照郭聲琨同志要求,努力以高質量法治保障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加快把廣東建設成為全國最安全穩定、最公平公正、法治環境最好的地區之一。
一、強化法治引領,在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上展現新作為。一是完善法規體系。貫徹落實《廣東省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廣東省平安建設條例》《廣東省數字經濟促進條例》,深化法治政府建設示范創建,讓法治成為廣東核心競爭力。二是規范資本行為。加強反壟斷、反暴利、反天價、反惡意炒作、反不正當競爭司法,依法規制資本無序擴張,推動形成公平競爭、規范有序的市場體系。三是依法平等保護。建立知識產權協同保護機制,加強廣州知識產權法院、深圳知識產權法庭建設。推動常態化甄別糾正涉產權案件,規范對涉案企業的合規考察。四是加快制度型開放。落實《外商投資法》,實施我省“外資10條”,積極引進更多重大外資項目。加強“一帶一路”法律事務合作,強化涉外法治工作,為我省企業“走出去”提供法治保障。
二、打造法治引擎,在推進“雙區”和兩個合作區建設等國家重大戰略實施上展現新作為。一是推動粵港澳規則銜接、機制對接。密切粵港澳執法司法交流與協作,探索建立大灣區法律事務協調機制,推動形成“一事三地”“一策三地”“一規三地”的制度安排。二是支持深圳建設法治先行示范城市。建立健全與試點相配套的法律法規、政策調整機制,依法賦予深圳更多省級管理權限,用足用好經濟特區立法權。三是促進兩個合作區法治創新。推動制定橫琴合作區條例、前海合作區投資保護者條例,探索在前海建設國際法律服務中心和國際商事爭議解決中心,推進兩個合作區法院開展綜合改革。
三、注重法治思維,在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風險隱患上展現新作為。一是樹牢底線思維,穩妥處置重大敏感案事件。突出防范化解重點領域涉穩風險,維護社會大局穩定。二是健全制度機制,提升防范風險能力水平。高度重視分析研判“弱信號”,健全全國全省“一盤棋”應急響應、“四個一”應急處置等工作機制,落實重大決策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機制,完善矛盾糾紛源頭防范、多元化解機制。三是創新社會治理,夯實防范風險“底座”。落實廣東社會治理現代化“十四五”規劃,深入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試點工作,建設“粵平安”社會治理云平臺,健全常態化和應急管理動態銜接的基層治理機制。深化政法機關“放管服”改革,為人民群眾提供更多優質、高效、便捷的政法公共服務產品。(法治日報)